近期,江西省律师协会授予学校原法律教研室主任、法学副教授、原法律顾问王佐明律师“光荣执业30周年纪念荣誉”。
王佐明,学校原法律教研室主任、法学副教授。退休后自2000年1月至2023年12月,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长达23年。期间,认真做好学校日常法律风险防控、合同的起草和审查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律师函、文件的法律审查、参与商务谈判、代理诉讼、仲裁及非诉讼等和免费解答法律咨询等工作,承担合同(协议)、涉法事务等合法性审查工作1000余项,代理诉讼(仲裁)和非诉讼案件60余件、避免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,参加学校办公会议研究法律专项问题130余次,出具律师函、法律意见书60余份,为教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、解答、起草法律文书100余次,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、维护学校合法权益、促进平安校园建设等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近日,学校主要领导对王佐明法律顾问工作作出批示:感谢老同志、老教师为学校发展做出的贡献,祝愿老同志身体健康!
文/余昌武 图/余昌武 审核/朱海敏